2006年8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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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地常驻“和事佬”
本报记者 朱乔夫/文 王志浩/摄

  在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内的建筑工地上,都有一间特殊的工地简易房,里面不仅桌椅布置得好像会议室一样,墙上还挂着人民调解委员会那特有的“手握手”的标志牌。这就是九堡镇司法所设的“工地调解室”。今年起,九堡镇工地上发生的纠纷就都在这里“就地解决”了,镇司法所的调解人员会在第一时间介入工地纠纷的调解。
  近年来,九堡镇司法所调解的纠纷案中有65%来自建筑工地。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,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,维护当地社会安定,九堡镇司法所建立了“工地调解委员会”机制,成功地将大量工地纠纷化解在源头。

  这下子大家都很安心
  九安·蓝桥名苑工地是江干区九堡镇最大的一个建筑工地。8月28日上午,记者随镇司法所所长俞德坤走进了这里的“工地调解室”。
  “我们工地至今还没有发生过纠纷,即使发生纠纷我们也不担心,因为现在大家(包括每个农民工)手上都有司法所的电话,可以第一时间请调解人员来调解纠纷。”九安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吴萍告诉记者,自从“工地调解委员会”进驻后,农民工、开发商和施工单位都有了“一种腰板比较硬的感觉”。
  王小军是从四川来的农民工,他还告诉记者:“司法所的人几乎每周都会到工地上来一趟,和开发单位一起巡查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,还常常主动关心我们的工资发放情况、家庭生活情况……照这样看来,矛盾想多也多不起来。我们现在很安心。”
  过去,建筑工地上发生的纠纷往往由于第一次谈判不妥当,结果反倒使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大,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。
  就像去年,安徽农民工张某睡觉时意外死亡的那件事,死者家属就因赔偿问题和工地发生了纠纷。一开始,双方并没有向镇司法所要求调解,只是自主谈判。结果因为双方同意的补偿金额差距太大,根本无法达成一致,死者家属更是情绪激动。
  后来,死者家属找到了镇司法所,请求所长俞德坤进行调解。调解中俞德坤慢慢发现,死者家属耿耿于怀的其实是“老板态度太恶劣了”,后来他们又觉得“反正已经翻了脸,就索性把价码开得高一点”。而工地老板的做法也有赌气的成分,他说:“既然他们漫天要价,我就落地还价,看谁拖得过谁。”
  最后,俞德坤又用了一周时间才说服双方达成协议。“要是一开始就有人做他们的‘和事佬’,矛盾也许不会这么尖锐,纠纷也不用花这么长时间才解决好。”这次事件让九堡镇司法所决心要将调解工作深入到每个工地,深入到矛盾发生的第一现场。

  调解室成了创平安的窗口
  从那以后,俞德坤他们开始走访辖区内各建筑工地。和各工地负责人充分交流后,一个调解“金点子”出炉了——在工地上设立调解室,让调解委员会走进工地里。
  今年年初,经过多方努力,江干区九堡镇司法所在红苹果、金海·香滨湾、新江花园、九安·蓝桥名苑等工地建立了“工地调解委员会”。
  “工地调解室”一建成,镇司法所的调解人员就来到工地上,请开发商、施工单位和农民工代表一起坐下来开了个会。会上,调解人员将印有司法所地址、联系电话等内容的“名片”分发给每一个与会者,还请农民工代表把这些信息转告工地上的每一个工人,告诉他们,今后如果遇到纠纷需要帮助,司法所的人一定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。
  今年4月7日早上,客运中心工地上发生一起事故,安徽籍农民工戚某在工地卸货时被突然掉下来的钢构砸中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当时,这个工地已经建立了工地调委会机制,镇司法所很快得到了信息。事故发生的几个小时后,公司代表、司法所调解人员以及死者家属就坐到了一起,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。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,双方态度都比较平和,一开始就确认了这是起工伤事故,双方对补偿问题的分歧也并非不可调和。
  事故发生后的第6天,双方就达成了一致意见: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,由公司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丧葬费、死亡补助金、抚恤金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6万元。
  自从调解室走进了工地里,还没有一件工地纠纷闹到镇司法所里去,也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当事人不服调解而打官司的,更没有因为纠纷引发破坏治安的事件。
  现在,工地调委会不仅成了工地纠纷的“和事佬”,还成了司法所进行法制宣传的窗口、沟通交流的窗口、信息反馈的窗口和农民工维权的窗口。司法所工作人员会依托“工地调解室”不定期地走访各个工地,与施工单位及开发商的负责人等一起到工地上进行安全检查,杜绝安全隐患。他们还经常与一些农民工代表谈话,了解他们的需求。每次来到工地,调解人员都会叮嘱农民工兄弟们:一旦发生任何纠纷,千万不要意气用事,要及时给他们打电话。